中新经纬9月23日电 因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,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深圳鼎锋明道”)及其总经理陈正旭被警示。
23日,深圳证监局网站发布《关于对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《关于对陈正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以下合称《警示函》)。
据《警示函》,经查,深圳鼎锋明道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,未妥善保存鼎锋明道新三板汇瑞基金、鼎锋明道新三板定增宝1号证券投资基金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。
上述情形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05号,以下简称《私募管理办法》)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。
2014年8月至今,陈正旭一直担任深圳鼎锋明道的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、总经理,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。
依据《私募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鼎锋明道、陈正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,深圳鼎锋明道成立于2013年8月12日,注册资本3000万元,实际控制人为陈正旭。(中新经纬APP)